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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合同能否抵销

来源:嘉兴专业债务催讨律师   网址:http://www.jxzwls.com/   时间:2016-07-26 16: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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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抵销有哪些类型?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有哪些构成条件?双方互负债权债务,双方债务的种类和品质相同且已到期。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有什么区别?下面。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一、法定抵销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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