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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嘉兴专业债务催讨律师   网址:http://www.jxzwls.com/   时间:2016-09-24 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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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属各企业总公司(局、办)、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各分局 近年来,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改进、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薄弱、水平下降,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经济越发展,管理越重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即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把科学管理提到重要地位,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企业深化改革,提高效益的必由之路 为了指导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企业财务工作,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力争把企业财务工作抓好、抓实,为“九五”期间工作开好头、好起步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一、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后一个时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充分利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和调整经济结构的有利时机,积极支持深化企业改革和技术进步,扎扎实实地开展管理效益工程,下大力气夯实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努力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步转变 围绕这个指导思想,财政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应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在管理对象上,从侧重于企业微观事务管理为主转向加强宏观管理为主。二是在管理方式上,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调控为主。三是在管理范围上,从单纯管理国有企业逐步转向对全社会所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四是在管理内容上,由以财务管理为主转向参与经济建设全过程的管理。五是在管理目标上,由侧重于预算收支管理转向通过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扶持重点行业和产业发展,实现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和培植财源的目的 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财务部门也要适应需要,主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一是思想上,要树立加强管理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观念。二是工作方法上,要实现苦练内功、开拓市场与用好政策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三是管理模式上,要实现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转变。四是管理内容上,要实现由单纯收支核算向经济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的转变 二、企业财务管理近期主要任务(一)正确处理好企业财务管理与深化改革、推进技术进步的关系 发展经济,一靠深化改革,二靠技术进步,三靠加强管理。企业只有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财务管理,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巩固改革成果;只有深化改革,使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接受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硬约束,管理软化的积弊才能得到根治。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承、互相促进的关系。今后一段时期,企业财务工作应从深化改革、支持技术进步这两个重点入手,做好政策衔接、落实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1。积极支持企业深化改革 ——积极参与经济结构调整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规划、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重点一是3户国家级以及本市确定的168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二是以拳头产品、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企业集团,壮大现有集团的实力。三是企业间的兼并、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四是对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试点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对部分企业的“拨改贷”债务,按规定继续采取核销或结合进行公司制改组,转增国家资本金等方式加以解决。对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国有企业,有步骤地比照“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政策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重组、改制等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同时,吸收外资、其他法人资本或社会游资入股,优化资本结构。“九五”期间,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要分年逐步降低到60%以下,其它企业力争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 ——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净化企业职能,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一是与有关部门一起,对现行的退休统筹、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办法,加以改进和完善。对新兴行业、企业要进行养老、医疗基金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试点。二是要加快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步伐,逐年提高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比例。三是对企业办社会的负担,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分离 ——继续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的亏损挂帐问题。对调整企业潜亏、明亏等挂帐损失,经批准允许用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依次核销,适当提高核销实收资本比例,最高不超过30%。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挂帐,继续实行专户管理、逐年消化解决的办法 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 ——积极参与技术改造规划的制订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工作。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财务部门要主动参与项目的论证,并逐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评估后认定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的项目,要从资金上严格把关 ——增加科技和技改资金的投入。一是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逐步增加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等项资金的投入。“九五”期间,市财政科技投入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增加的科技投入要向以企业为主的科研开发中心倾斜。二是企业要积极用好、用足现行优惠政策,增加技改资金来源。有承受能力的企业,经批准可以最大限度地实行加速折旧办法。三是加强对技改资金的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财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技改和基建资金投入的比例,避免重基建、轻技改的倾向,引导和帮助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外延扩大再生产为辅,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竣工投产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资金追踪反馈制度,掌握和监控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按照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研究和实施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财税政策,使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是对企业与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发生的投资和费用支出,允许企业一次或分期计入管理费用。二是提高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等,一次或分期摊入管理费用的标准。三是允许集团公司集中收取集团成员单位部分技术开发费用,进一步发挥企业集团在技术开发方面的整体优势。四是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按高于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税所得额。五是落实国家级新产品增值税返还政策,市财政也将积极研究支持企业开发、投产新产品的财政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企财部门要把支持经济发展,培育财源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只有不断巩固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从总体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此,财政以及企业财务部门要着力支持企业增盈扭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做好规范国家与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衔接工作。省、市一级政府原批准的减免税政策已经到期,国务院要求,1996年应进行清理、规范。规范的重点一是实行“上交利润递增包干”、“财务大包干”的企业,要过渡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执行。二是实行“两保一挂”以及各种转换经营机制“上船”试点企业,“按新办法征税,按老办法结算”的承包返还办法停止执行。三是在取消部分先征后返政策的同时,财政部门将根据产业政策,对支持发展的重点,积极研究相关扶植配套政策 2。制定、完善和实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经济的财政、财务政策,支持企业提高盈利水平 ——继续完善和实施电子城、建材城财政返还政策;积极研究支持汽车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支柱行业加快发展步伐,形成整体规模和优势。对重点产品、名牌产品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出口企业,将研究制定技改贷款贴息、地方财政收入返还等方面的政策,促进企业以产品为龙头,组建和壮大企业集团,包括支持有条件的商业批发和加工企业建立原料商品基地,发展联营网络,组建以市场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的产销一体化的企业集团。每年继续安排1。5亿工业技改基金、安排支持调整工业结构资金,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根据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继续安排商业企业结构调整技改基金 ——研究支持大中型商业企业、仓储企业发展新型的经营形式,向社会化的物流中心、加工中心、配送中心发展,为连锁商业和其他零售业服务的财税政策,同时,在资金上进一步支持与“菜蓝子”“米袋子”密切相关的“超市”和便民连锁店的发展 ——继续完善和落实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北京经济开发区上交财政收入超收返还的优惠政策 ——完善和实施结构调整后开办的新型三产以及扩大安置就业的劳动服务企业等财税政策 ——完善落实《北京市实施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办法》中的有关财税政策,支持污染扰民企业加快搬迁和调整步伐;继续实施支持三废利用企业的财税政策 ——合理用好宣传文化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宣传文化企业进一步发展 ——继续研究鼓励支持印刷、劳改、劳教、乡镇企业和校办等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制定国有资产收益征缴办法,同时,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收益用于支持骨干行业、企业发展再投入方面的政策 3。狠抓企业扭亏工作。对亏损企业一是要继续落实减亏扭亏目标责任制,将减亏扭亏目标落实到企业。二是继续鼓励优势企业兼并亏损企业;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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