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姓名:朱峰
手机:13905739796
邮箱:337363765@qq.com
证号:13304201110588254
律所: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750号三楼

您当前的位置: 嘉兴专业债务催讨律师> 民间借贷> 哪些民间借贷是有效的
`

哪些民间借贷是有效的

来源:嘉兴专业债务催讨律师   网址:http://www.jxzwls.com/   时间:2021-05-06 11:05:05

分享到:0

哪些民间借贷是有效的

民间借贷除企业跟企业之间的外,有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皆为民间借贷,一般认定为有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的。

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 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电话联系

  • 1390573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