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姓名:朱峰
手机:13905739796
邮箱:337363765@qq.com
证号:13304201110588254
律所: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750号三楼

您当前的位置: 嘉兴专业债务催讨律师> 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是由谁偿还
`

公司债务是由谁偿还

来源:嘉兴专业债务催讨律师   网址:http://www.jxzwls.com/   时间:2021-05-06 11:05:04

分享到:0

公司债务是由谁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条 【调整对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电话联系

  • 13905739796